即便🙓🌑加🏶快生产速度,也要到二🄯🁀🂭零三零年,才能轮到马来西亚。
结果就是,在二零二六年,正式签署合同之前,马来西亚提出,要么在二零二七年底之前交付第一批j-22,要么出售🏲生产线与生产专🞕📾利。提前交货不大可能,而成飞只答应帮助马来西亚建一座飞机大修厂。不管怎么说,j-22是非常先进的战斗机,作战性能与f-35相差无几,中国没有理由出售生产线。
要知道,巴🕦基🎁斯坦都没能获得j-22的生产权。
从经济上讲,出售成品的利润更大。当时,j-22的单价是三亿四千万,而出售生产专利,最多能获利四十亿,仅为出售成品的🔉⚝十分之一。别说成飞不会答应,作为j-22研制投资方的空军也不会答应。🔯
这件事就此搁置下来,但是马来西亚没有更好🛪的选择,一直没有放弃。
虽然以马来西亚跟美国的关系,买到f-35a的问题不是很♛🉈🅕大,而且f-35a的外销情况远不如预期,美国正在大力推销这种战斗机,但是价格昂贵不说,美国肯定不会向马来西亚开放f-35a的数据总线,因此马来西亚获得的f-35a最多只有百分之六十的战斗力,远远🃤🙴🎨达不到马来西亚空军的作战需求。
更重要的是,新加坡是f-35a的🚋研制国之也是最重要装备f-35a的国家之一。如果将来与新加坡发生军事冲突,马来西🛣亚的f-35a绝对打不过新加坡的f-35a,甚至无法升空作战。
-50等,要么是价格过⛂于昂贵,要么是性能过于单都让马🙕来西亚空军不大满意,在成飞的j-🎧22面前基本上没有竞争力。
出现问题,不止是战斗机项目。
在二零二七年之前,马来西亚陆军打算购买一批主战装备,特别是主战坦克,以抗衡新加坡的“豹2a6”,而当时中标的是中国北方重工的zt型主战坦克,并且在二零二六☕⚷🖂年签署⛈了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北方重工将🄸在二零☞二七年底之前交付四十八辆♛🉈🅕zt。
在牧浩洋飞往吉隆坡之前,北方重工🚋已经提前交付了四十八辆zt,得到了马来西亚陆军的高度赞赏。
问题是,坦克贸易合同没有涉及到弹药。
当时,马来西亚陆军只要求配备标准弹药,而没有要求获得最新式的穿甲弹。虽然在此之前,北方重工已经提出,只有配备最新式的钨合金穿甲🂵弹,zt才能达到百分之百的战斗力,⛈但是出于价格原因,马来西亚陆军没有采纳这个建议,而是决定采购价格低廉的标准穿甲弹。
使用了一段时间后🃮🛎🛎,马来西亚陆军意识到了穿🛪甲弹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