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德·约翰逊被控於11月17日偷取属於劳尔·亨德勒先生一副价值约15苏勒的镀金马具,你是否认罪,约翰逊先生?”
“我无罪,先生!”
耳朵听着书记官和被告说的那些熟悉的话,伯顿·切斯特将目光投向了坐在自己同排左侧的年轻人。
那是一个五官俊朗的年轻男人,系着白sEy翻假领,身上穿着一件带着垫肩的黑sE开襟散袖长袍,戴着一顶短款白sE,由马毛制成的假发套,端坐着正看向台上法官席上的法官,他是被告的辩护律师——罗尔斯·阿德里安。
对於这个和自己穿着一样的年轻人伯顿·切斯特很了解他,或者说在贝克兰德的司法从事人员中没有人不了解他的。
罗尔斯出身律师家庭,其父亲梅森·阿德里安出身贫困却不安於现状,白天在码头区当工人,晚上在黑夜nV神建立的免费夜间学校读书,後来凭藉着踏实能g和努力学习,考上了律师学院,成为了一名大律师,短短数年时间,就在贝克兰德律师行业中成名,三十五岁时更是创立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或许是早年的C劳过度,使得梅森还没能活过六十岁,在前年就因病去世了。
当时仍在廷根林肯律师学院就读的罗尔斯·阿德里安回到贝克兰德,处理了梅森的丧事,接手了自家的律师事务所。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伯顿绝对不会对罗尔斯了解的那麽清楚,一个继承了自家律师事务所的年轻人而已。贝克兰德每年都有继承大量财产的年轻人,每年也都有将财产挥霍一空,然後去码头区去流浪,去当工人的年轻人,伯顿年轻时当事务律师时见多了,还起草了不少买卖合同。
可罗尔斯·阿德里安不同,父亲去世後,短短半年内,就完成了尚需五年的学业,从林肯律师学院毕业,成为了一名大律师。
然後和他父亲梅森一样,不!b他父亲更快成名,他只用了一年时间,就成为了贝克兰德赫赫有名的大律师。
虽然最近半个月,罗尔斯不知为什麽,开始接触普通民事案件,甚至连这种涉案一磅都不到的小案子都开始接手。
又看了一眼罗尔斯,伯顿内心止不住的叹气,太年轻了!听说罗尔斯今年还没有二十二岁,而自己二十二岁的时候还在律师学院就读。
而罗尔斯自己看着法官席上的法官——哈维·布鲁克,他约莫有五十多岁,宽脸上有不少皱纹,穿着黑sE丝质便装法袍,带着短款白sE假发,正端着酒杯喝酒。
虽说他从前身的记忆里知道,不少信奉风暴之主的法官习惯在开庭时饮一杯朗齐酒,但无论是前身还是自己都没有见过。
或许这是因为要审理的一件小的民事案件,涉案金额也不过是15苏勒,所以布鲁克法官才能饮上一杯朗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