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因写了一首词而致罪的说法,八成是出于后世无聊文人的臆造。因为细节越丰富卖点越多的历史故事,往往就是越靠不住的。
司马光《资治通鉴》关于李煜之死的记载是“壬辰,陇西郡公李煜薨,辍朝三日,赠太师,追封吴王。”
如果说司马光作为宋臣在涉及本朝皇帝时有所顾虑而不敢秉笔直书,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元朝人编修的《宋史》就应该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来为宋朝皇帝遮饰避讳了吧?要是宋朝的太宗赵二真的干了如此令人恶心之事,那么脱脱等人肯定是不会放过的。
可事实上,就是元朝人编的《宋史》也没提李煜是被毒死的这事。关于李煜之死,《宋史》是这样说的“三年七月,卒,年四十二。废朝三日,赠太师,追封吴王。”
所以说,李煜被宋太宗毒死的这种说法,是不见于正史记载的。
最早散播李煜被宋太宗毒死这种说法的人是王铚。王铚是南宋人,在他写的《默记》里详细记载了这件事。
那《默记》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按照专业的说法,它应该被定义为一本笔记小说。
所谓笔记小说,就是古代的段子集合体。当然这些段子也不是完全不能当史料来征信的,但其可信程度实在还是有限。
因为从本质上来说,它毕竟还是小说。把小说家言当历史事实来相信,肯定是会有问题的。所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这本书中的一些记载“颇近小说家言,不可据为实录”。
《默记》中还提及,是秦王赵廷美给李煜送的牵机药,加倍瞎扯淡了。
秦王是太祖赵匡胤的四弟。太平兴国四年,跟着二哥赵光义征讨太原,进封秦王;而李煜同学死于前一年,即太平兴国三年,所以说“秦王赐牵机药之事”是违背历史史实的。
更为有力的证据是,过惯了骄奢淫逸都李煜时不常的上书哭穷。为此赵匡义特意给李煜加了工资,还时不常关心一下李煜同学的生活情况。
大宋以文治天下,拼命拉拢这些文人还来不及。而李煜文学造诣极高,赵匡义对他速来不错。若要弄死他,早就下手了。
而且李煜死后,赵匡义还为此废朝三日,赠给他太师的尊号,同时还进一步加封李煜吴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