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很稀很,肘子长这么大了?!”幺叔见到周至高兴得很:“我们上一回见面你好像才……八岁?九岁?”
“差不多,三四年级的样子。”周至笑道:“我记得是还在耍木刀的年纪哒,幺叔给我和义兄一人带了一把,那工精细得很。”
“哈哈哈哈你这都还记得?”
“记得,就连那剑柄剑鞘我都还留着的,实在是太漂亮了。”周至笑道:“就是小时候不晓得精贵,把剑耍断了。”
“精贵啥,就是空闲时间胡乱雕的。”话虽然这也说,可是幺叔还是很高兴:“你可以带来我给你修好嘛。”
“肘子和木头都是大娃娃了,怕是都不会玩那个了。”吴爷爷笑道:“吃饭!”
这里是山区,种稻子的地都少,主要是红薯、玉米、南瓜、土豆。
幺叔是好木匠,经常去给乡亲们打家具,很多都是用大米结算,倒是比周围的人家殷实。
但是就算再殷实也没办法,想吃新鲜猪肉得下十五里山路去山脚下的大队部,还不是天天有,得等逢九的大集才行。
因此有鸡汤喝,有咸肉吃,就是最高的待客标准了。
至于玉米土豆那灶台上就煮着一盆,你想吃就去拿,吃不完的晚上可以喂猪。
周至是非常挑嘴的人,以前很少来二里乡的原因,就是嘴上太亏欠自己了,杨和所在白米乡就好得多,起码可以自力更生搞到不少鳝鱼泥鳅小鱼之类打牙祭。
不过二世为人之后,不可能在这些上头多有计较,何况笋子鸡汤实在是不错,笑道:“路上还说搬几个螃蟹来丢鸡汤里的,结果婶子已经想到了。”
婶子笑道:“不是我想到的,是闹娃想到的,知道你们要来,他昨天就摸了一些回来。”
“诶对呀,闹娃呢?”闹娃是幺叔家儿子的小名,大名叫吴理,干爹给取的;字取闹,小字闹娃,乔老爷给取的。总之是相当的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