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完所有的枪支之后,陆诚又扔出了两个炸药包,分别把军火仓库和棉布仓库给炸了。
随后,陆诚才背着一把李恩菲尔德步枪,手中拿着一把司登冲锋枪,前去追赶自己的队伍。
说实话,司登冲锋枪完全就是一款造价低廉、粗制滥造的成品。一把司登冲锋枪的造价还不足10美元,主体基本就只由一根钢管外加一个弹簧。
这也导致司登冲锋枪极容易卡壳走火,被英军称为“走火王”。
在英国佬的军队行军过程中,手持司登冲锋枪的枪手一般是不允许走在队伍中间的,只能走在前面,以免枪支走火打到了前面人的屁股。
相比之下,布伦式轻机枪的质量还是很不错的,比起歪把子就强了很多。
至于李恩菲尔德步枪,也是二战时期射速最快的栓动式步枪,出色的设计,让枪手可以最小幅度的拉动枪栓,进行连续射击。
一个熟练的射手,甚至可以用这款栓动式步枪,打出半自动步枪的效果。
而且,李恩菲尔德步枪弹容量是十发,比起一般栓动式步枪的5发弹容量要好太多。
对于陆诚这样的射手来说,更多的弹容量和更快的射击速度,就意味着可以在短时间内歼灭更多的敌人。
李恩菲尔德步枪,由于使用7.7㎜子弹,也被称为“英七七”,后世还有人称其为小李飞刀。
就在陆诚赶上自己的士兵时,前方忽然有一辆吉普车驶了过来,所有的士兵立刻警戒,纷纷把枪对准了前方的那辆吉普车。
吉普车很快到了近前,车上只有两个人,一个司机,一个身穿中校军服,手里同样拿着一把“英七七”的军官。
陆诚看到这张脸,立刻就想起了士兵突击中的那位老熟人,袁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