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开庭的时间到了。
记录员:“全体起立!”
记录员:“有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
在所有人的目光下。
审判长申佳瑞、审判员丁香岭、审判员钱学君入场。
审判长申佳瑞环顾全场,看着众人。
“请坐!”
审判长敲响了法槌!
记录员开口道:“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诉讼参加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
记录员看向了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原告张涛,被告扬城大学,双方当事人身份已确认,现在可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