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碰见狼要夹腚?”查三刀不解的问道。

    书生嘿嘿直笑道:“你不知道么?我家大将它们最喜欢掏裆了,你以为它们是跟谁学的?那是天生就会。”

    “因为狗就是狼驯化的,这是它们的本能,而且狼掏裆比狗可厉害多了,你要是不夹紧,小心以后撒不了尿!”

    查三刀瞪着眼,忍不住一个冷颤,书生问道:“咋了?”

    “尿急!”

    “那你撒尿也要小心点,这山上别的不说,蛇肯定不少,大晚上你一脱裤子,被蛇看到了,还以为同类来争夺地盘呢,到时候蹭的一下窜起来……你就惨了!”书生挑了挑眉毛。

    查三刀骂骂咧咧道:“卧槽,书生,你们山上这点东西也太尿性了吧?专往下三路招呼?你天天上山是打猎啊!还是逛窑子啊!”

    年轻人嘴里没个正经,不过这山上连绵不绝的虫鸣蛙叫,叫的人瘆得慌,不说说话也难受。

    出门的时候,三人都把家里的手电筒带上了,这年头,这玩意就属于家里的大电器,而且还有可能是唯一的电器。

    可上了山才发现,手电筒可能根本用不上,皎洁的月光照在地上,比打手电筒也不差多少。

    上一世,顾诚有时候回忆过往,总觉得这么亮的晚上,是自己美化后的记忆,可重生回来后才确定,在这个污染很少的年代,月亮是真的很亮。

    三人顺着山坡往上,上山打猎,正常的路不能走的,因为动物也不傻,知道人走哪过,基本上能不靠近就不靠近,你走大路,就等着空军吧!

    几年休养生息下来,舜耕山上也多了不少生气,顾诚三人就好几次看到刺猬,黄鼠狼,甚至还有一只疑似狐狸的东西。

    东北那边有出马仙的说法,认为这几种动物有灵性,在野外遇上都是要避讳的。

    江淮地区虽然没有出马仙的说法,但也不会特意去招惹这些动物,主要是真打了也没法吃,拳头大的玩意,剥皮去骨还剩下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