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的只是判一年半载,周兴权可以找关系,赔点钱,然后监外执行。
这样只需要定期去警察局报到就行,也不用去蹲苦窑。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一般来说,像周兴权这种既不是主动,又没有造成重大伤亡损失的,都适用这种刑罚方式。
另外,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人,都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当然,一些挪用公款,贪污小额资金,最终如数赔偿的,也都可以监外执行。
周兴权虽然不懂法,但是他们村有个包工头之前在工地挪用二十万公款最终被抓,赔偿之后,被判刑一年半,也是在监外执行。
所以,此时的周兴权如释重负,他立马跪在地上磕头。
“几位领导,我发誓,我绝对没有参加过什么其他的违法活动,这都是村支书张国强指使我干的,你们去抓张国强……”
其实不用他说,叶默等人也正有此打算。
正当叶默准备让周兴权带着他们去张国强家里抓人的时候。
张国强刚好经过周兴权家门口,也正好见到周兴权跪在地上把自己给出卖了。
见到这一幕,张国强顿时躲了起来,准备回家收拾东西跑路。
然而眼尖的叶默瞬间就发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