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习惯出事了就找人负责,却总是忘了反省自己在错误中占了多少b重。
回到公司开会的时候,我跟处经理报告了伟家打算做到十月底要转兼职的事情,对於伟家想离职,处经理也表态不打算挽留。
「看来他家有很多问题,就按他说的处理吧。结业绩那天建勳不是说要进来结三万吗?後来还是没进来啊,隔天你请假,他放了一张离职单在我桌上,你是有跟他说什麽吗?」
「我没跟他说什麽。」
我确实没有跟建勳说什麽,但是我有传讯息给他,告诉他处经理要他进来写离职单,一般员工离职,通常还是会在送离职单时和主管说明一下原因,但看情况建勳是直接丢单什麽都没说的样子,或许处经理认为建勳之所以这麽果决,大概是我在他面前说了些什麽。
「那他怎麽会丢离职单?」
「不是处经理要他写的吗?」
在我的字典里,离职、分手、离婚都是同一级别的词汇,是需要审慎评估才能说出口的,既然处经理都已经说出这麽重的话了,现在问这个问题是不是太无脑了,犹如对恋人喊分手来测试对方到底Ai不Ai自己一样的幼稚。
「你真的没跟他讲什麽吗?」
「还是处经理你要不要跟建勳谈一下?」
叫他走的是你,要留他的也是你,之前说我负责不了,那不如处经理自己去处理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