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谢想到这里,心中猛然跳出一个念头,这个念头甫一出现,就在脑中久久徘徊,再也驱之不去。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之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按照信中的安排,庞谢离开住处,漫步向中央公园里面走去,在中央公园西北方向的某棵树下,今天晚上零点,会有他今次行动具体指示。
从他的住处到中央公园,前后不过五分钟的脚程,庞谢走的又快,约么三四分钟之后,已经来到中央公园门口,大步向园中走去。
“嘿,小伙子,你有什么想不开的吗?”就在他即将迈入园中的时候,有个苍老的声音在他背后喊道。
“哦,什么意思?”庞谢回头望去,说话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流浪汉,满脸大胡子,毛茸茸的,手里提着半瓶伏特加,看起来有些醉眼迷离。
“这个点钟还敢往中央公园走,只有四种人,第一种是毒贩,第二种的准备黑吃黑的劫匪,第三种是刚买过保险,准备敲诈保险公司的傻瓜。”流浪汉瞪着眼睛说道。
“你看我像哪一种?”庞谢一笑问道。
“我看你像第四种,不知死活的傻瓜。”流浪汉说道。
“哈哈。”
庞谢放声大笑,反手掏出一枚10美索的硬币,屈指一弹,硬币划过一道漂亮的曲线,正好弹到流浪汉手中,说道“放心吧,就算有傻瓜也不是我!”
……
公园外面的流浪汉并没有胡说八道,大都会的中央公园不但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新鲜的空气,同时,也为罪恶之徒提供了足够的生存空间。
每到夜间,这里就成了犯罪分子的乐园,地下交易横行,到了夸张的地步,午夜单身从中央公园穿越,已经成了大都会的一项冒险项目。
对于这种情况,警方无计可施,美索联邦的犯罪分子可不像华国,大多是冷兵器,不敢跟警方硬顶,有把手枪,或者土制长枪就谢天谢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