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意……”庞谢看着眼前这把锈迹斑斑的左轮枪,有一种完全不靠谱的感觉。
“不要看不起它,无论什么恶魔,都能一发入魂,如果不行,那就两发。”迪恩说道。
“我好奇地不是这个,我好奇地的是你是怎么通过海关把他带进来的。”庞谢无奈说道。
“很简单,我就说它是我买的古董收藏品,谁会相信现在还有人用一百多年前的枪战斗?”迪恩说道。
“是啊,谁会相信这玩意还能用呢……”
庞谢低声说道,心中暗自吐槽,这玩意只怕连人都打不了,没锈死就不错了,居然还要打恶魔,真是太难为这把枪了。
说到这里,他忽然不想再跟迪恩说下去了,感觉再跟他聊下去,整个三观都要被颠覆了。
好在迪恩酒劲上来,也有些犯困,又闲聊了几句,便告辞要回屋睡觉。
“对了,我比你们早来十几天,附近的山脉已经走熟了,要是不嫌弃的话,明天我给你们当导游吧。”
就在迪恩出门之前,庞谢忽然说道,他打算跟着这三位一起走,看看能不能找到前往古堡的路。
“那太好了。”迪恩没做他想,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庞谢的提议。
待到迪恩走后,庞谢望着他的背影,陷入了沉思。
能够兴风作浪的妖魔鬼怪,无论是在神州大地,还是欧罗巴大陆,或者美索联邦,至少也有修士之上的修为,速度、力量、技巧全都是非人水准,不是等闲人物能打得过的,以迪恩这样的身手,万没有能战胜的可能。
可是刚才跟迪恩聊,据他所说,他遇到的每一个恶魔,都没有表现出强悍的个人实力,顶多是空手打不过,就抄起武器,他一个人打不过,就拉上弟弟一起动手,他的柯尔特打不死,就让弟弟用温彻斯特1897霰弹枪射击,总有一款能除魔。
如果不是羊头人的事情就发生在眼前,就算打死他,他也不会相信迪恩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