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浑身都散发着腐烂的酸臭味,就像是一个大垃圾车开进了大厅,让屋子里一众平日里习惯养尊处优的人,顿时皱起了眉头,同时将连转向一边,明显对这个气味无法忍受。
“什么玩意,门外的人是怎么干事的,什么人都给往屋子里放,不想干直说,费他妈什么劲!”
陈雷第一个忍受不了,大声说着,喊门外的保镖进来将流浪汉轰走。
“桀桀,沈老二的脾气果然该是这么暴躁,当年如果稍微能忍一手,等人去做掉孟三,而不是亲自动手,最起码也得是们陈家众星捧月的人物,可不是在沈家当个什么副总……”
流浪汉的话,让陈雷眉毛都立了起来。
“他吗的是谁!”
孟三,就是当年断了沈氏集团几百万生意,被陈雷提着刀冲进公司,一刀砍断了右手的驻。
为此陈雷被抓进去蹲了三年才出来,也因此错失了当时可以走入官途的大好时机。
只不过,这些事情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大的秘密,只是忽然从一个流浪汉嘴里说出来,让陈雷觉得当着这么多沈家人的面,丝毫没有面子。
“桀桀,真可笑,们沈家人请我过来,却不知道我是谁,是不是有点不太礼貌,看我是个老叫花子,就没有把我当回事啊。”
流浪汉浑浊的眼睛看向四周,满堂沈家族人,在他眼里,竟有些丝毫没有放在眼里的意思。
“我们沈家会请一个臭要饭的?”陈雷往地下啐了一口,然后才将目光落在了一直不动声色的沈建平身上,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姐夫,不会是请的这老叫花子吧?”
沈建平点点头,“难道没有听说过一寸血么?”
“一寸血?”
不光是陈雷,就连大厅内满座的族人,眼神也都陷入到了沉思,显然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