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孔斯就被赛义德的侍从阿里亚叫了起来,为此凯斯还跟对方争辩了几句“哪里用起这么早了?”
“自然要了,这可是去神殿!”
阿里亚半点儿都不觉得自己的行为不妥当,跟着他的还有两个捧着托盘的侍从,托盘之上,是早就收拾在行李当中的华服配饰。
“好了,我醒了,不用吵了。”
孔斯修炼了一整夜,起身披上了一层外衣,打开门,让两个在门口吵闹的人进来了。
看到那些华服和配饰的时候,他还有些意外,这种花里胡哨的衣服,从来不在他的喜好范围内,当然,也不在原主的爱好之中。
可能是因为这里的气候总是太过炎热的关系,看到亮色的衣服就难免让人想到了热,于是原主大部分衣服都是简单的白衣,因为这种偏好,所以赛义德特意给他找了白骆驼妄图讨好他。
明知道不喜欢还捧来……“这是去神殿的标准礼服吗?”
“啊,当然,要去神殿,自然是郑重一些,据说神喜欢这些色彩。”阿里亚这样说着,然后熟练的就从托盘之中拿起衣裳来,看着色彩浓重,但并不凌乱,看起来也有一种郑重的美感。
孔斯微微点头,入乡随俗,如果神真的存在,不冒犯自然是最好的,也是一种尊重。
衣服相对简单,就是一条长袖的衫子,直接到膝盖以上的长度,然后扎上华丽的腰带,因为严丝合缝的扣子,似乎连裤子都可以省了,再加上那单薄的衣料,并没有多少不舒服。
外面还要斜批一条丝巾,类似是丝的织物据说是某种植物的经脉编织而成,自然有一种淡淡的草木香,当做包布裹住头脸也是很好的选择。
白色的丝巾被黄金夹子固定在衣服上,黑色的短被稍稍梳理了一下,光可鉴人的镜子中就呈现出了孔斯现在的形象,他看了看,大略还可以接受。
脚上是当地特有的短靴,据说是用了蛇皮,能够排热降火,走路的时候还轻巧,并不会造成负累。
“真是太精神了,这样的一身,就是神殿的祭司也是要赞叹的。”赛义德从门口走入,声音中都透着喜气,多数时候,他都是这样一个讨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