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志的生活简单,因为跟村中人的关系不好,需要买卖的时候他都会独自步行几十里路到镇子上去,这一来一去就是两三天的时间,来往十分不便。

    眼下地里刚刚被播种进去小麦,回忆一下原主播种的样子,曹志再看外头那杂草跟麦苗掺合的田地,真是重种的心都有。

    一把一把胡乱抛洒的种子,纵然被土覆盖上了,但那深浅不一的情况又如何能够长得好,村中收税之所以忽略原主这里,恐怕是因为他这个田种的就是个样子货,基本没有收成当做荒地看也是正常。

    除了田地的产出,原主还会用鸡蛋换取一些黍米粮食,他的鸡都是放养的,鸡蛋的味道更好一些,积攒了二十来个就拿去镇上卖一次,再买一些油盐酱醋之类的回来,便是曹志的全部生活了。

    摸出床下的篮子,看着里面已经积攒了十来只的鸡蛋,曹志直起身准备往镇子上走一趟,先看看镇子上的生活水平怎么样,再想想他以后做什么,到底并非原主,他所会的便是在镇子上找一个账房的职务来做也是容易吧,实在不行,当个小伙计,暂且摆脱这般贫困也是好的。

    家中没有值钱的物什,出门的时候都不用锁门,只用一根棍子在外头的门环上面一插,表明家中没人就可以了。

    留下狗儿看家,不用绳子拴着,至于那几只鸡,大大小小的,它们可比人机警多了,无事的时候自在外头晃荡找吃的,有事了,扑腾着翅膀就能够飞过那低矮的篱笆,到它们的窝里避祸。

    大约因为他这一趟出行不符合往日的规律,走出门的时候,黄狗直起身看了他几眼,一双黑琉璃一样的眼睛中似乎透着疑惑。

    “我去镇上,你好好看家。”不自觉地,曹志就对它说了一句,看那黄狗好像听懂了一样又趴了下去,不由失笑,还真是有些灵性。

    从这里往镇子上走,最近的路是要经过村子的,原主跟村中人不和,自从搬出来后便从未回去过,也不从那里经过,也难说村中忘记他的存在是不是因为他几年都不曾出现过。

    曹志不准备改变原主的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不出现就会被遗忘,那当然更好不过,免得跟村中人牵扯深了又要被探听种种变故,多些麻烦。

    如果不选择那条近路便要翻山,原主经常走的也是翻山路,或许比起人的种种目光,山林要友善得多,无论你从那里经过多少次,无论你在山林中做什么,它都不会有任何让你不安的反应。

    茂密的林子好像天然的屏障,能够让那些内心不安的人走在其中的时候,遗忘人世间的种种不如意。

    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曹志的脚步最开始还是格外轻松,走到中段的时候就有些迈不开腿了,累啊,他都有些后悔想要回去讲究休息一晚,好歹锻炼出来一点儿精神力或者内力再走了。

    原主的身体本身就不好,再加上现在还肚子空空,看着篮子中的生鸡蛋,真是直接吞的心都有了,实在是太饿,这种感觉陌生得紧,细想想,可是很久没有感受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