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沈枕戈穿着一身卡其色风衣,内搭黑色针织黑色裤子,背着一个黑色的双肩包,静静站在显眼的位置。时任当时的刑侦队长的胡邑丰领着沈枕戈进入了市刑侦大队。
比沈枕戈先进来半个月的秦宋送自己文件高耸如山的间隙里,看见了沈枕戈其人。
论长相,毫无意外,沈枕戈将成为他们整个大队里长得最好看的人。他脸上的肉很少,但骨骼分明,眉间的眉骨,脸颊两侧的颧骨,锋利的下巴骨显得他的脸瘦削、凌厉,有一种难以言明的英气。
他整个人很宽阔,但并不算厚实。从审美意义上来说,略微扁平却宽阔的胸膛给人的视觉享受要大于那种胸肌腹肌凌厉的。他的腿很笔直,一直到底的那种。因而走路的时候就像是在挥动的一双竹竿。从视觉上来说,也是一种能让人沉迷的享受。
唯一不幸的是,他的右侧小腿受过伤。因而在格斗打架这方面比打架都弱了些。对比他们队里的一些骨干人员,他这样的基本算是“手无缚鸡之力”了。
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举手投足总是有种淡淡的禁欲感。以至于从2011年,到2020年,整整十年,秦宋都没见过沈枕戈谈过一个女朋友。
秦宋跟沈枕戈当时被分入了不同的大队。跟的也是两个师傅。
秦宋做事务实,破案也勤快。他的师傅刚好也是一位宅心仁厚的好老师,一直带着他,交给了他不少技巧。至于沈枕戈,运气则没那么好,他跟的那位师傅是出了名的难搞的一个关系户。
沈枕戈没多久就被搞得孤立了。
起因是一起强|女干案,他师傅在刘某的房间搜索到了女人的内裤,就判定是刘某干的。沈枕戈直接把自己的手表放入了他师傅的口袋,直接指责是师傅偷了他的手表。
然后他师傅就将沈枕戈劈头盖脸骂了一顿。而沈枕戈却据理力争,反驳他的师傅:“那个纨绔子弟,或者说,那个纨绔子弟的家里给了你多少好处,亦或是,给了你们这帮人多少好处,让你可以心安理得地当个□□,颠倒是非,助纣为虐?”
那一天,沈枕戈被罚在警队门口站了整整一天,从烈日高照到午夜昙花开。但尽管如此,他却依靠着大量的走访,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胆量,竟然真的把这个案子的破了,在翻遍了无数的垃圾桶去到无数的垃圾场后找到了那条款式颜色完全一致却被丢的真正沾有犯罪嫌疑人精|水液的女性内裤。
尽管,那个真正的嫌疑犯到最后也就被判了一年半。
在此之后,局里的人几乎没什么人主动去搭理沈枕戈。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怪咖。他不能容忍一分一毫的不公平不公正。他妄图在黑白稳定的世界中寻找绝对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