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的药室里,一个面色有些苍白的女子,割开自己的手腕,将自己的献血一点点低落在一个碗里,原先的黑色药汁渐渐地变成了褐色。
“去取一些鹿血来。”她顿了一下,又道:“少一些即可。”
候在门外的小奉应声便离开了。
她低头看着左手腕上的伤口,旧伤未愈,又添新伤,还好没有被他发现。
这也是她为什么只割一只手腕的原因,因为右手上的烫伤,总是被他包扎,如果换了右腕,势必容易被他发现。
没事,擦一些药就好了,只要不愈合,明日只要再轻轻划一下,就又可以放血了。
她不在意的倒了些药粉,“嘶——”毕竟是血肉,怎么会又怎么不疼。
阮绵绵咬着牙把袖口束紧,抓了一把红枣、枸杞、桂圆干放在小荷包里,有一颗、没一颗的放在嘴里,一边嚼着,一边看着自己记录的手札。
“明日就要起身去京州了,这路上不知有没有机会放血,到时候也只能见机行事了……”不过这几日白朔景的身子明显有好转,之前的久不愈合的伤口也正在恢复,可见自己的血对他是有用的。
而为何自己的血会对他的病症有用,其实阮绵绵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她之所以会想到用自己的血,是因为她记得自己的特殊体质,“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是的,她又用了气运,所以每次放完血,她都会特别虚弱。
想到这,她又往嘴里塞了几粒红枣,从药架子上翻了几瓶血气大补丸,都是之前给白朔景炼制的药,可惜他吃了效果甚微。
不如就给自己打牙祭好了,她倒了一粒,放进嘴里咔嚓咔嚓的嚼着,嗯,微苦,后甘。
味道好极了!
阮绵绵满意的看了眼自己的药丸,白给他吃那么多,都浪费了,以后得好好给自己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