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然不像是一个人的作品。
庄语看着手上的《平凡的世界》,又想到之前张重的其他作品,不论是《许三观卖血记》还是《受戒》,抑或是《边城》,都没有强烈的个人风格。
不过稍想一想,也是,好像张重的风格一直都在变化。
这一点跟余冬雨倒是有点像,那家伙的风格也是多种多样,不过相对而言,张重这几条路走得都很成功,百足虫,每条腿都还没落下。
庄语拿着这本书,从早饭看到了午饭,又从午饭看到了晚饭。
李秀英有些看不下去了,唠叨道,“就算是书再好也不能这样看,咱能不能讲究个细水长流?你还以为你年轻呀,昨晚就睡得迟,今天起了这么早,中午又没有午睡,这样下去你这身体怎么吃得消?上次去体检医生就说了,让你少熬夜,一身的毛病,又是三高,又是转氨酶偏高,光是抽血都抽了好几碗了。”
“嗯,一会儿就休息。”庄语推了推眼镜,目光都没有挪动哪怕半分,依旧紧紧地盯着书在看。
“唉。”李秀英叹了口气,也就不再管他了。
同样情况的还有王忆他们,拿到书之后一刻都不带停的一直在看。
一百万字的小说,即便是看得很快,至少也得一天多,像他们这样想要一口气看完根本就是不现实的。
王孟也拿到本书,是他的孙子王克望送给他的。
老头子精力不济,看两个小时歇半个小时,进度赶得很慢。
就因为这一本书,让他的保姆如临大敌,她紧紧地跟着老头子,手里还带着闹钟,一旦老头子看书超过定好的时间,她就算是抢也要把书抢过来。
这不是害人么,保姆心里有些埋怨送书过来的王克望,同时也埋怨着写书的人。
也不知道这书到底有什么好看的,这人就跟上瘾似的,不看还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