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翊笙的那辆车,缓缓🞏📇😬把车开近了他,🝎🊂才刹车停下。

    翊笙看着身穿黑衣劲装的繁歌从车上下来,嗓🔺🅧🈽音冷漠如冰道,“你跟踪了我几天,有🖾事?”

    一个多月前,他跟平笙在法国旅游,因煤煤出事,赶回来时正好碰上繁歌也来北斯城;回到北斯城后,他📮🞑📜曾派人跟踪繁歌,却一无所获。

    在他让人停止对繁歌的跟踪后,没过几天,繁歌就出现了🖽😉⛎,还跟踪了他好几天。

    “翊笙……”繁歌垂下眼🞏📇😬眸,欲言又止地动了动唇瓣,冷然的嗓音轻若羽毛,“我记得你,是我山恩·🞌劳兰逊👀先生派来的。”

    翊笙冷冷地眯🔬🃬起眼眸,冷清的语气带着难以察觉的警惕,“你记得我?什么意思。🐎”

    繁歌把手抬起,握拳的手掌打开,一支🄝看上去很有年代感、看上去又高级的口红躺在掌心里,“这支口红,是你跟训练岛上的女教官打赌赢来的。”

    证明她是他记忆中的繁歌。

    翊笙🇸🝕的嗓音绷紧,“你什么时候想起来的?”

    “上回在纽伦堡的餐厅,我⚗👦救你女朋友时中枪,当时给我的感觉很熟悉,受了枪伤后高烧,做🃖🗱梦了☄☞🀣,想起了以前的事。”繁歌轻描淡写说道。

    “山恩·劳兰逊派你来北斯城的任🕨🌌务是什么?”他又问🊂繁歌🉅。

    “杀了你,还有唐🙗🊤💑安夫妇!”🜟她语气冰冷不带一点儿感情回答道。

    闻言,翊笙深不见底的眼眸闪过一丝冰冷杀气,“你对我有救命之恩,但如果你敢伤害我身边的人,我绝不会念及旧情,与你🕘为敌的。”

    繁歌脸色冷冷的,抿☦着🞻🙔🊉唇瓣,看不出一丝真实情绪。

    她不说话,翊笙便猜测问,“在纽伦堡餐🝎🊂厅的恐怖袭击时间🉅,是山恩·劳兰逊的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