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几天啊,写了那麽多字。
毛笔写字,太不方便了,费地方。
只好翻出新的一卷麻匹。
“匠营管理细则增补:
匠营分做两部,一部只做板车🞐📓,不分心其他,🖀🏟🛔一部做杂活。
薪资同样两分,做板车木匠,一队十人,做成一辆板车,总赏粮五十斤🞱🗸☲,人均五斤粮。
此可为永例。日後再做板车,皆用此法。
另,杂活工匠,♵月领粮二十五斤,☓⚧📲十天一领,首旬八斤,中旬八斤⚊🏪🜹,下旬九斤。
此所以十天一领,盖激赏之法,应重时效,今日发粮,激赏之效今日最强,明日稍减,後日再减,不消数日,便成无效。
激赏重在时效,♵故粮十日一发,一月一发太久,五日一发太忙。”
“匠营副官鲁犁,统管全局,🞐📓只於☓⚧📲其粮二🖚十四斤。
因,匠营与军营不同。军🀴🀾中🌟官高则饷厚,此为惯例,无人异议。
然,匠营重劳作,有劳有饷,不劳不饷,此方为匠人间之惯例。鲁犁为管制之⚟💦🔅官不g杂务,只管全局,若其饷高余众,人多不服。
故,匠营之官,免其劳作,稍薄其饷,当无人异议。🂀🜦”
“得匠人所提改进生产之方法,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