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罗雁声知道什么叫做心静自然凉了。
他万分感🄟⚞💥慨地躺在凉椅上,看着宋矜在院子里忙碌的身影。
傻叉,大傻叉,你真他妈是个大傻叉。
宋矜不但成绩好,长相还没得说,就目前来看脾气还好得一批,你说你对他稍微好一点、供他读完大学,他出人头地以后少得了🖻🗳你好处吗?
“我不理解,我真不理解。”
罗雁声一边叹息一边摇头。
宋矜背对着罗雁声在晾衣服,手上的水泡🁫已经被处理过,缠了厚厚一圈纱布——罗雁声非要带他去的🔢。
听着他在喃喃自语,宋矜眸色深了一些。
罗雁声觉得,归根结底这是作者的问题。
他穿的这本书叫《我在病♲🌙娇手里求生》,宋矜就是标题里的病娇本娇。
罗雁声🙒看了个大概,前半段的描写重心都在女主和宋矜的感情推拉,可能是宋矜这个人物塑造得太过绝情,读者在评论区嗷嗷地喊换男主,结果作者还真就把男主换了,换成了一个平平无奇却老实忠厚的男人,罗雁声看到这里就弃文了。
不是真正的男主不够好,而是罗雁声从宋矜这个人物身上找到了共鸣。
在全文最后,作者补🇿🞒给了喜欢宋矜的读者一个人物小篆。里面描写了宋矜遇到女主之前发生关键性的🔢事,以及用他的视角如何看待自己对女主的感情,也就是在这篇小篆里读者知道了宋矜的悲惨经历。虽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但尽管宋矜百般折磨和自己同名同姓的继父,罗雁🖷声依旧无法讨厌他。
他就像另一个世界的🇿🞒自己,只是他们🌞⛱🞐选了不同的态度面对生活🍴。
而唯一让罗雁声觉得慰藉的是,作者在最后写给了宋矜一🆔🏑句⛀🗗🛱话:“如果放下对继父的恨、如果没有遇见过她,你会遇到另一个喜欢的人,美好地过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