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采衣被这些成堆成堆扎根的花朵弄得没脾气,硬攻不成,便只好采取柔和一点的办法了。
她的记性还算不错,花田里虽然没了路,但因着各自的颜色不一,这些玫瑰花天然就划分出了区域,外面世界很多需要人工染色的品种,在这里却只需要自然生长便可得到,哪怕是五彩斑斓的黑这种纯粹刁难人的存在,越采衣竟也远远眺见了一片,说稀奇是真稀奇,叫人大开了眼界。
这里的花朵实在太多,越采衣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很快把它们按照颜色、面积大小分类排序:最多的就是白玫瑰,大约占了整体的三分之一,一眼望去花田里最先看到的绝对是它;其次是红玫瑰,数量差不多是白玫瑰的一半;然后是各种黄玫瑰、粉玫瑰、绿玫瑰等,各自占了剩下的那些地盘,数量比不得前两种,却也足够让人迷失其中。
“看来子爵夫妇的确非常喜欢玫瑰花啊,不过……”越采衣想到了什么,神情间微有疑惑,很快那点蓦然而生的不解便被压入心底,之后有机会的话可以探究其中疑点,现在还是先把心力集中在这片花海上吧。
在专业人士——比方说园丁看来,每一株玫瑰花都有着独有的特点,他轻易就能认出来这朵被太阳晒得有些蔫,那朵的花瓣比别的花多出两瓣,诸如此类。
而在越采衣眼里这些花的外表均是大差不差,除了颜色不同外她实在难以分辨具体的差异——实际上也不怎么需要,有的存在,生来便是万众瞩目。
这还是她偷偷跟在园丁身后发现的,即便同为蔷薇科、蔷薇属的开花植物,千万朵娇花里总有那么几株如鹤立鸡群般耀眼夺目,只要你看见了,就能立刻察觉出那一枝独秀的风采。
园丁时不时就会蠕动嘴唇念叨着什么,越采衣离得不近,具体念的东西她听不清,想来会是跟这些花有关,毕竟他的职责所在就是照顾好花田。
随着园丁的步伐移动,越采衣也跟着来到了某片区域附近,只见园丁从左手提着的小桶里舀了一勺黑乎乎的液体浇灌在一株花的根部,一次还不够,他还接着多浇了两勺,这是之前没有的!
于是越采衣愈加集中了注意力去观察,那株怎么看都跟它边上兄弟姐妹们没什么区别的花苞枝儿,竟在猛然间蹿到了有两三米那么高!
但这异象仅仅维持了一秒不到,很快就消失无踪,定睛细看时,花骨朵仍然是花骨朵,老老实实地扎根在花田中,现在看过去与其他花朵根本无甚差别。
要不是越采衣这会儿正好在跟踪园丁,哪怕她脑洞再大、思维再开阔,又怎么会想到还会有这种变故呢?
接下来她更是眼睛一眨不敢眨地盯着园丁的所有行动,于是在这一株之后,她又接连见证了另外三朵“花王”的异变瞬间。
等最后一朵玫瑰花绽放过光彩,有种变化发生了,这时越采衣再去看之前怎么都认不出来花朵,十分轻易地就认出了所有不同,若说先前那会儿是在一片海洋里找一滴水,那么现在就是一张白纸上找六个墨点,分外简单明晰。
园丁干完了最重要的那部分活儿也是要休息一下的,越采衣看时间已经不早,管家先生的事情再怎么繁琐,也不至于要把两人赏景的时候挪到下午或者晚上去,记住了这片花田区域的方位后,她匆匆回到藏书室的窗户外,虽然是在二楼,但这点高度根本难不倒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