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作品以及读者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这是一个没有定论的事情。
有些理论认为,“作品”是“作者”人格的附属品与外延,🃊🖉是作者自身的一部分。
因此,人品如文品。
而有些人认为,作者与作品是相互独立的,当作品成为作品之后,它就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东西,一个🏣实际存在的、文字与故事的排列组合。
正是因为如此,也⚏🐖⛞就有人认为,当作品诞生之后,作🔖🀨⚻者对作品的看法,也只是众多“一家之言”里的一种,不比其他人的高🜒🁦贵,也不比其他人的渺小。
“作者”、“作品”、“读者”,以及作者与读者共存的“外部世界”,便是文学活🁳动最基本的“四要素”。
美国文学批评家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之中首次提出了这个概念,随后它便逐渐成为文学批评家看待文学活动的重要方法。
文学研究也从此细致的划分出“研究作者生平”、“研⛲🞗究同时🍥代读者反响”、“结合时代背景”以及“分析文本本身”📪几个具体的研究方法,其中又延伸出注入比较阅读之类结合了对某几种要素尽心探究的方式。
夏吾明白,自己是“作品”。
但是他也是客观的存在。
文学作品并非是作者的“梦呓”。
哪怕是“私小说”一类专注于描述个人感受🐯的东西,也必须遵循世界根本的逻辑,才能将信息传递给读者。
他会向读者祈祷,但是却不会向作者祈祷。
真正决定他人生走向的,不是他的作者,而是他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