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器发动的光芒打到男人身上他方才回过神来,不可置信地看了一眼白毓,“哇”地吐出一口鲜血,运起法术瞬间消失在原地。
“追踪术快用追踪术!”前来捉拿男人的地府人员们七嘴八舌。
“追踪不到,修为太高了!能击穿分神后期大能的爆灵枪击到他身上,也只让他吐了口血,修为起码在合体以上!”
追缉人员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很快就离开了四合院,没人管呆愣在原地的白毓。
刚刚看到男人吐血时,白毓就瞳孔地震了,鬼是不会流血的,这男人竟是活人?!该有多厉害才能强闯进地府。
最重要的是,不管这人进地府是办啥事的,能不忘买个地府专用便携知之之至订阅自己的,还特意跑过来问结局,最后被自己烂尾一样的结局打击到被打伤都懒得管。这也……太秃然了吧?
长得那么好看,脑子却不大好使,白长那么一大高个了。想起方才被抓住衣领时他都不得不略垫脚,白毓有些愤懑。
自己接近180的身高感觉已经挺优越了,这货起码有190,当真是个傻大个,暴殄天物啊!
……
谢雨安负着伤窜出地府,回到自己猞猁窝调养半天后,仍觉得胸中气血翻腾。不是因为伤重,而是被气的!
得知写《仙途浩渺》的作者意外身故的消息时他整只猞猁都焉了,作为一只沉迷的大妖,看了几百年,口味早被养的刁钻无比。前段时间甚至到了看什么都觉得太无聊,不得劲的地步。
直到那部虽然缺乏生活常识,但是写法新颖,情节跌宕起伏的《仙途浩渺》出现,滋润了他因为缺乏优质材料而干涸的心田,洗净了他被迫低质量而日渐浑浊的猫眼。
为了这样一本难得的,为了见能写出这样大气磅礴的作品的老前辈一面——
没错,谢雨安原本觉得写出这本书的一定是活得比他们寿命长很多倍的闭死关已久的老前辈。那个时候的修真界状况肯定与他们现在的不一样,灵气充足,天材地宝能大幅度促进修为不是不可能的事,而当时修真界法规制定不够完善,杀人夺宝的事情频发也可以理解。
总之,深思熟虑后作下闯地府的决定,一方面是因为他真的很想知道《仙途浩渺》后面的内容,另一方面则是他很敬仰能写出这部大作的前辈,想见上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