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叶之平来得晚了,他带鹿鸣去另外一间餐厅。
鹿鸣没有想到,万宸集团的叶总也有童心大发的时候,居然把他带来一间连锁快餐店。两人一起排队叫餐,拿着餐盘在人来人往中四处张望找座位。
叶之平显然有些拘谨,他刚脱下西装外套,端着色彩缤纷的塑料餐盘,上面还有薯条可乐和赠送的迷你人偶,眼神一时看向波动的汽水面,一时留意跑着的小孩,几乎定在了地板上。
同样是富二代,鹿鸣比他接地气多了,毕竟是他高中时候最爱吃的垃圾食品,来到这里如同回到精神故乡,熟悉地左穿右插,占了两个面向落地玻璃的座位,随即折返回去,给叶之平端盘子,并无情地耻笑他。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带了个盲人出来吃东西。”鹿鸣领着他找到位置,“你从前没来过这里吗?”
“……”叶之平语塞,“两次。”
说完,将一把番茄酱递给鹿鸣,意思是让他给自己打开。
鹿鸣一头黑线,收人钱财,只得听话照做,撕开包装袋一角,将番茄酱挤在打开的汉堡盒盖子上,全程叶之平就这么一直盯着他,看得很仔细。
不会连挤番茄酱也不会吧,鹿鸣腹诽着,“就是两次,也足够学会了,你的动手能力有这么差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叶之平看向玻璃外面的车水马龙,“每次来,有个人会像你一样,领着我找座位,教我点餐,教我怎么挤番茄酱。”
小少爷的平民体验生活,吃个快餐都要专业礼仪指导吗?
鹿鸣吃着酥软的炸薯条,在想叶家给叶之平的是什么教育。
传闻比起性格恶劣,叶铮比起儿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叶之平已经明显是社会情感缺失的一批,很难想象叶铮是个什么人。
重生之前,鹿鸣都没有什么机会与叶铮见面,万宸前身本来是外地一个电子制造公司,后来叶铮以狙击股价的办法收购了好几家企业,在南桥站稳阵脚,最大也最成功的一次,自然是鹿家的天鹿集团。叶家以一个闯入者的身份,进入南桥的经济市场,近几年努力往实业发展,似乎意图洗涮商界黑武士的恶名。
说什么黑武士,就是一只鬣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