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
萧谣唱着木兰诗一路狂追到了山脚,到最后也只是喘着粗气、手撑膝盖弓腰累得望兔兴叹。
欸,真是兔肉好吃,兔难捉!
“啪嗒。”
随后赶来的萧傻傻随手扔了一物过去,兔子便四脚朝天应声倒地。
萧谣拍手叫好,欢欢喜喜顺过萧傻傻手中的灰兔。
“阿谣若是喜欢兔子,待会儿我便多捉几只,等回去给你搭个兔子窝。”
萧傻傻想起王妃生的那几个蠢货们,眼皮子浅得看见只兔子哇哇叫,再就一堆好词扑扑往外奔。
什么玉雪可爱、什么眼似宝石、什么牙似么碎玉
真不知道一股青草味的兔子能有什么好?
不过,
阿谣或许会喜欢?
当然,萧谣喜欢自是因为
萧傻傻一脸期待着等萧谣说话。
“其实我更喜欢它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