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头,一头不少。
全部被史格等人大汗淋漓地拖到酒馆门口陈列。
刚开始是只有六个猎魔人上山。
老板大胡子腿脚不便,已经不算在役猎魔人,而温山眠也已经离开酒馆。
可仅六个人上山下山,得找还得背狼尸实在是太累也太慢。
所以后来伴随着时间的流逝,不少普通猎人也加入了这个行动。
再后来,年轻力壮一些的镇民也跟上了。
不过他们是有分工的,壮胆敢进深山分界区的还是只有猎魔人。
普通猎人在矮山候着,而镇民则在山脚镇边等。
如此一来二去,从中午忙碌到傍晚,众人总算是齐力把三十七头狼都拖了出来。
而不管是参与行动的普通猎人还是镇民,都在移动中发现……
过去因为遍地血族而被他们万分恐惧的山林,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他们进行这么大规模行动,也没有血族出来咬断他们的头颅。
“真,真的是三十七头!他真的杀了三十七头血狼!”最终逐一陈列后,有人指着地面惊叫。
那里边有些狼被砍成了碎块,就这都被大胡子一一细心拼起,最后结果是三十七头一头不少。
“都说了温不会骗人了!”史格满头大汗地吼,随即想起什么,喜滋滋道:“而且这次连我们进分界点,也没有被血仆追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