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来吧。”乔雅丹看方晓用手腕托着椅子对下搬,阻止道:“你别添乱了,快去想怎么写曲子吧。”
“手脚活动开了,脑子才能活动开。”方晓瞎扯了个理由,然后用拇指示意吧台,小声的问道:“那个沈叔,是什么来头?”
“酒吧老板呗。”乔雅丹口风很紧,什么都没说,问他道:“你手指还疼不?”
“现在就是拿针扎,都没感觉。”
“那什么时候能好?”
方晓前世学琴的时候,也曾被他老爸用同样招数干过,不过不是压桌子,是直接压在吉他指板上,没有痛觉了,也就没了畏难之心,等恢复正常的时候,老茧也长出来了,再弹就没问题了。
乔雅丹之前的举止,表明她的关心货真价实,方晓心头一暖,说道:“过几天就好,男人的手粗,没那么娇嫩。”
乔雅丹撇嘴,做了个不屑的表情,然后又给了个笑容。
两人一个搬,一个擦,很快就把剩下的十几张桌子收拾妥当了,然后方晓走回吧台,对沈叔说道:“我写好了。”
从出题目到把桌子收拾好,最多不过十分钟,沈叔显然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写好了曲子,抬头看他,目露精光,说道:“要是写的乱七八糟,就不要拿出来丢人现眼。”
“方晓,你再多想想呗。”乔雅丹把抹布丢进水桶,拿起拖把,说道:“现在才四点出头,离六点还早的很。”
方晓只是一笑,对脑子里有成品的穿越党而言,两个小时和两分钟,没多少区别。
他拎起吉他,试着拨了拨,指头热热的,麻麻的,皮肤很敏锐,但肌肉完全没有感觉,不疼。
乔雅丹见状,杵着拖把,站在灯光笼罩的边缘,屏气凝神的看他,沈叔也停下了擦杯子的动作。
“我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