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西南,某小区的住宅内,古辰逸、黄衣衣、张忆晚、王雨纯正在检查缴获的战利品。
张忆晚一件件拿出来,道:“先看那个坡脚男子身上的东西。唔,一块手帕,卧槽!手帕上居然绣了朵梅花,真是**的男人。”
黄衣衣接过来,左右翻看,又对着太阳光看,确信没有问题,扔给古辰逸。
古辰逸:“那我拿了啊,哪天你鼻子出血什么的,可以给你擦血。”
黄衣衣将手帕抢回去,踩在脚下。
张忆晚又拿出一件东西,惊呼一声:“这人绝对是**,怎么有支口红?”
古辰逸和黄衣衣同时伸手去抢,张忆晚想也不想,把东西往黄衣衣手里塞,道:“小逸,女人用的东西,你抢什么?”
“忆晚姐,你不是要开家私人侦探社吗?这东西绝对有用。”为了说服群贼参与行动,张忆晚宣布将逐渐隐退,五宝古镇的地盘也让出来,不去那里上班了。她准备开一家私人侦探社,做正当生意。
“口红和私人侦探社有什么关系?”张忆晚诧异地问。
“姐,我真怀疑你的私人侦探社不出三个月就关门大吉。你想啊,这种人身上怎么会有普通物件?这支口红不是微型摄像机就是窃听器,或者武器。”
黄衣衣掩饰不住眼神中的震惊,问:“小逸,你怎么懂这种东西?”
“呃?我从小喜欢看福尔摩斯、柯南之类的侦探小说,最近有本007的书提到过类似设备,我猜应该是这样。”
“从小看?有多小?你现在不也是个小屁孩吗?”
古辰逸很受伤。
这句话别人说他还可以原谅,可黄衣衣是他前生的未婚妻好不好?很会小鸟依人的好不好?曾经在他怀里撒过娇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