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塌鼻子将轿子一抬,鬼鬼祟祟的出了墓穴。我终于见到了期待已久的碧落青天炎炎烈日。
见是见到了,可我依然打不起精神来振臂高呼。
因我如今是只微不足道的鬼魂之躯,浑身上下阴气笼罩,给烈阳一照,犹如置身火炉一般,十分难受,只好躲进轿子。
坐在轿子里,我只觉欲哭无泪。想我血芳菲生前天不怕地不怕,死后居然见不到光,连太阳都怕。倘若让人晓得我一不小心给太阳晒得魂飞魄散,那可真是千古奇耻大辱了。
为免这种奇耻大辱发生在我身上,只好暂时委屈一阵,待日后想出了万全之策,再图大计。
我这厢满腹牢骚,盘算着接下来的新生活该怎么过才比较舒坦。但想着身为鬼魂,既不需日进三餐亦无三急,似乎怎么过都是一个样子,于是过日子这方面就不用操心了。
当务之急我该操心的是……这几个塌鼻子出了墓穴,一路尽拣我不认识的荒山野岭走,究竟要将我与我的尸骨抬到哪里去!
他们择的这片荒山野岭确实够荒,那参天古木高耸入云,一眼望不到巅,将那炽热的烈阳遮得严严实实,林中阴森森暗沉沉的形容,无端生出些许诡异。
这条路我隐约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熟悉,然更多的陌生,似认识又似不认识、像来过又像没来过,但我已不知身亡多少年,不管来没来过得没什么区别。
其实荒也有荒的好处,也正是因这林子太荒,是个丢尸体的好地方,尸体丢得多了,怨气也就顺理成章的重了,怨气一重,鬼也就冒出头了。
这不,方才慢悠悠的行了几里,队伍就撞了邪,遇到两只孤魂野鬼。
虽说是整个队伍都遇到了,但真正看到的却是只我一个,因那两只鬼魂差不多是同我状态一样,都是最低级最不入流的小鬼,毫无修为、毫无法力,不能跨越阴阳两界。人摸不到看不到他们,他们也害不了伤不了人。所以总结下来就是井水不犯河水。
我与他们都是井水,自然看得到摸得着。适逢其会,领导居然觉得此地舒服,说让大队伍放下轿子稍做休整,凉快凉快再上路。
唔,这领导真是有眼力见。如若等我东山再起时还记得他,一定重重有赏。
他们在一旁休整,我则喜滋滋的奔去那两只鬼魂身旁。